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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拖欠物业费 一小区16名业主被物业告上法庭

聊城晚报  2014-04-26 10:27

[摘要] 一个小区主要的两个主体便是业主与为业主服务的物业公司。本该和平相处的两方,却常常出现矛盾。而矛盾的产生多是各方都有理,业主不满意服务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物业费难以维持服务,如此形成恶性循环。互不想让的两方协调不成可能就要对簿公堂,馨安公寓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最近就“闹僵了”。

一个小区主要的两个主体便是业主与为业主服务的物业公司。本该和平相处的两方,却常常出现矛盾。而矛盾的产生多是各方都有理,业主不满意服务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物业费难以维持服务,如此形成恶性循环。互不想让的两方协调不成可能就要对簿公堂,馨安公寓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最近就“闹僵了”。4月23日,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业主:接到法院传票,感到有些惊讶

近日来,馨安公寓小区的16户业主比较心烦,因为他们被告上法庭了。告他们的不是别人,正是为他们服务多年的物业公司。说起被告的原因,业主们表示“真的很惊讶”,没想到物业公司会做到这个地步。为何被告?原是拖欠了物业费。

23日上午,记者接到东昌东路馨安公寓小区业主来电,称他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把小区内的很多业主告上了法庭,他们已经于3月17日左右陆续收到了传票,4月份开庭。该小区业主薛女士和念先生接到的法院传票显示开庭日期为4月23日上午8时30分。

据了解,该小区已经建成多年,都为多层建筑。说到这次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不少业主表示很惊讶:“我们业主怎么会被告上法庭呢?这种事也太奇怪了。说实话,我们接到法院的传票时都很惊讶,没想到物业公司会这样做。”业主薛女士表示,物业公司告他们的理由是业主拖欠物业费,而业主表示不交物业费是有原因的。

薛女士说,他们入住该小区后,房子问题一直不断,当时,负责小区管理的还是另外一家物业公司,她多次找物业反映情况,虽然物业也派人维修过几次,但效果一直不好。2007年开始,小区的物业变成了聊城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薛女士说,后来,她也多次找到聊城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继续反映家中房屋出现的裂缝、漏水问题,但对方都没有积极给予维修。另外,小区的治安也一直是他们业主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他们小区经常出现电动车被盗的情况,但物业公司一直推脱责任,表示他们没有看管义务,损失应有个人承担。

据了解,接到法院传票的念先生曾经还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同时还在聊城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保安,负责该小区的门卫工作。他之所以拖欠物业费,还得从他负责门卫工作期间发生的一件事说起。

念先生说,有一次,因为业主停车不规范,他作为小区的保安,对其进行了制止,但为此双方发生了冲突,他被打受伤住院,后被鉴定为轻伤。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住院期间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念先生说,冲突是在他工作期间发生的,他的受伤属于工伤,住院所花的费用、误工费以及陪护费都应该有物业公司承担,但是当时物业并没有支付这些费用,“后来,物业负责人口头承诺可以用物业管理费来抵消所需要的费用,为此,他一直没有缴纳”。

据了解,薛女士和念先生家都欠了2000多元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不得不这样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月24日,记者来到负责馨安公寓小区物业服务的聊城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王经理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关于薛女士所反映的因为家中电动车被盗而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他说,物业公司只负责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业主个人的财产并没有交付给他们看管,丢失后,他们是没有责任的。

而对于业主念先生所反映的问题,王经理表示,念先生在小区负责门卫工作时,确实发生过被打事件,但关于用物业管理费冲抵医疗费的承诺,他没有说过。

王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不敢保证没有问题,工作很琐碎,肯定有些问题让业主不满意。但是要是因为个别问题就不交物业费了,这样是不对的,而且房屋漏水是遗留问题,不是物业的责任,维修的话需要动用维修基金,也比较麻烦。

法官:双方需要多一些沟通

据了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业与业主间矛盾的情况,在我市并不多见。2月23日,该案件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薛女士和念先生坐在了被告席上,在庭审中,法院工作人员让双方各自陈述了自己的情况。但对该案件,并没有当庭宣判,双方也均表示同意调解。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愿意给双多多一些沟通的机会,案件将择日再进行调解。

提到把业主告上法庭,王经理表示他们也不想闹到这个地步,毕竟以后还要在小区做服务,主要是因为他们欠的钱比较多,而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业主也向记者表明了他们的立场,只要物业公司能够承诺把该做的工作做好,他们愿意按时交物业费。

(记者张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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