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日,全市违法建设集中治理调查处置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到了关键时刻,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启动。
10日,全市违法建设集中治理调查处置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到了关键时刻,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下一步要求,我市将科学安排依法依规做好处置工作,用时间和速度弥补不平衡,争取主动迎头赶上,积极稳妥地做好拆违工作。
会议明确,五类违法建设必须立即进行拆除工作。一是临建过期或未补办手续的;二是2016年10月1日以后的违建;三是小区内占用公共空间、公共绿地、消防通道的违建;四是主次干道上的构筑物、广告牌、废品收购点板房,长期占道破旧汽(客)车;五是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其他违法建设(构筑物)。
记者了解到,根据《聊城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此次中心城区治理的范围包括四环路向外延伸一公里范围内。治理行动由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分别组织实施。在处理时,涉及市直部门与各区职责分工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由市直部门和各区分别处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定查处违法建设,分门别类加以处置。
此外,多种途径,全面摸排。采取主动申报、群众举报、组织排查的方式进行;开通24举报电话,并设置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拉网式摸排,务必全面、准确掌握各类违建事实。鼓励违法当事人自觉主动改正违法建设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在排查摸底阶段自行纠正的,可不予追究;对主动申报、自行整改的,依法从轻或免予处理;对不主动申报、整改,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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