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二手房买卖纠纷、房产中介居间合同纠纷等增加幅度较大。2011年,房屋“两证”办下来后,当老何要求过户房产时,却遭到了黄某夫妇拒绝。
法官说法
勿信中介规避政策
目前,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已进入深化期,相关限购、限贷政策的执行更加严格。少数不法房产中介为招揽业务,会承诺能帮助购房者规避限购、限贷政策并帮助开具各种虚假证明。但一旦不成功,房产中介会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购房者将会遭受巨大的损失。
开发商宣传不可靠写进合同才放心
去年年末,小李夫妇到某小区看房子。一进小区,他们便被眼前的景象迷住了:大片的绿地让人心旷神怡。销售人员也一再向小李夫妇推介这片绿地。看到小区环境这么好,小李夫妇心动了,很快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谁知,临近交房,小李夫妇才得知,原来这块绿地是市政规划绿地,并非属于小区所有。小李夫妇认为权益受到了损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商在楼盘销售过程中的宣传资料、楼书、销售模型、广告、样板房等仅作为原告选择楼盘时的邀请参考,不作为具体允诺及合同的组成部分”。因合同中没有有关此处绿地的约定,故小李夫妇的诉讼请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
法官说法
白纸黑字写进合同
买房时除了多听,更要多问。开发商宣传资料上描绘得再好只是空中楼阁,只有写进购房合同才是对自身权益实实在在的保障。
尤其是购房者比较在意的特殊事项,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没有体现,一定要通过特别约定注明。
订房容易退房难“激情”购房后悔多
日前,张女士拿到了开发商退还的2万元定金后,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和开发商历经近半年的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
原来,2012年年底,张女士夫妇参加某网站的看房团活动到一个新开盘的小区看房。到了现场,张女士夫妇感觉小区位置比较好,内部环境非常不错,户型也很好。销售人员一再强调,房源非常紧张,且当天是他们促销活动的最后一天,可以交2万抵4万。夫妇二人见现场定房的人非常多,且舍不得“2万抵4万”的优惠,就匆匆签了合同,交了定金。
回到家后,张女士夫妇仔细研究才发现,该小区附近工厂较多,且旁边规划建设有城市主干道可能会较吵,户型也不如他们想象的好。张女士越想越后悔,便向开发商申请退房。可是,开发商却以合同有明确约定为由,拒绝退还定金。几个月协调未果,张女士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多次调解,开发商同意让步,退还张女士2万元定金。
法官说法
定金一付想退很难
买房人缴纳订购款(或认购款、预定款等)后反悔,要求退还订购款的,要具体根据合同条款看订购款的性质。如果认定订购款为定金,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有权不予返还。目前,很多房地产项目经常会营造一些限时优惠、特价抢购等压迫式氛围,诱导购房者尽快作出决定,提醒广大市民深思熟虑后再作决定。记者陈菲
装修流程中的8个误区 装完才看到的都哭了(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